日前,由上海、江蘇、浙江兩省一市生態環境部門、一體化示范區執委會聯合制定印發的《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生態環境管理“三統一”制度建設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正式發布。這標志著示范區在實施跨區域生態環境一體化管理的制度創新上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行動方案》內容主要包括了生態環境標準統一、環境監測統一和環境監管執法統一的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制度保障,明確了三方面56項具體工作清單。
《行動方案》重點圍繞打造生態優勢轉化新標桿、綠色創新發展新高地、一體化制度創新試驗田、人與自然和諧宜居新典范的核心要求,明確到2022年基本形成“三統一”制度體系,進一步夯實示范區生態環境聯保共治的制度基礎。
標準統一方面,突出以“一套標準”規范示范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點推進“三個同步”。一是同步落實示范區重點行業全面實施大氣特別排放限值。二是同步推進標準階段性研究發布,立項、研究、發布一批生態環境標準規范。三是同步研究標準制修訂工作流程,建立符合示范區特點、便于操作的標準制修訂統一發布模式。
監測統一方面,完善以“一張網”統一生態環境科學監測和評估,重點建設“三個體系”。一是完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估體系,構建先行啟動區和沿滬渝高速、通蘇嘉高速的“一核兩軸”大氣監測網絡。二是強化污染源監測監控體系,建立移動源監測評估體系。三是建設環境預警應急監測體系,推進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共享共用。
在執法統一方面,強化用“一把尺”實施生態環境有效監管,重點打造“兩個一”。組建一支生態環境聯合執法隊,率先實現跨界執法協作互認,形成示范區執法人員異地執法工作機制。建立一套執法規程,統一示范區執法事項、執法程序和裁量標準,建立健全案件證據互認、處罰結果互認機制。推動執法信息互通共享,實現生態環境信用互通。
據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總工程師柏國強介紹,下一步,兩省一市三級八方將在《行動方案》的總體制度框架下,細化各項任務的工作安排和時間節點,持續推進示范區的“三統一”制度創新,為筑牢示范區生態基底提供制度保障和管理支撐,努力實現示范區以生態綠色為引領的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 來源: 中國環境報 丁波 蔡新華 朱智翔 晏利揚 翁杰 許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