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來文申請辦理深圳城市軌道交通12號線工程(福永站至永和站區間)的選址和預審,用地位于福永街道,本區間為地下工程,用地面積42366.2平方米,其中21868.21平方米位于基本生態控制線范圍內。
項目位置示意圖
根據《深圳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的實施意見》(深府[2016]13號)相關規定,該項目屬于“軌道交通用地”,屬于可在基本生態控制線范圍內建設的項目。現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時間為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2日。在公示期間內,如對該工程有意見和建議,請使用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與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寶安管理局聯系。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將在以下網站同時公布,市民可登陸以下網站進行瀏覽查詢。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寶安管理局
聯系人:張工 電話:2783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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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寶安管理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