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國政府網公布,國務院原則同意《廈門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規劃要求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50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440平方公里以內。
規劃提出,要重視城鄉區域統籌發展。在全市域1699.39平方公里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按照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統籌安排島內外城鎮空間布局以及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促進城鄉融合、共同發展。拓展閩臺合作,促進兩岸融合;加快廈(門)漳(州)泉(州)一體化發展,統籌安排產業布局,推進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共建共享。
其次,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50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440平方公里以內。要貫徹城鄉規劃法關于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禁止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新城新區。
此外,要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進一步完善公路、鐵路、港口、機場等對外交通基礎設施,加強城市內外交通銜接。加強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換乘。
另外,規劃還強調,《總體規劃》是廈門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要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實施《總體規劃》的重點和建設時序。